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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期间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众镇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9-27 分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机关各部门、各中小学校: 

为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周年,营造欢乐、喜庆、干净、文明的节日氛围,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迎接八方来客,根据省、市文明办工作安排,现将做好十一期间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整治环境卫生。节前开展一次全面垃圾清理行动,重点清理农贸市场、内街小巷、工厂周边、省道沿线两侧和车站、码头、景区周边等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居道路、街巷、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集中清理各类牛皮癣小广告,依法处理一批制癣违法犯罪人员。[由爱卫办、城管执法分局、各村(社区居)委会负责]

二、减少市政工程扰民现象。围绕创建整洁、畅顺、绿色、安全的城镇环境要求,统筹规划好市政工程建设,精心组织、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高效推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施工扰民问题。加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和常态化巡查,创新监督执法检查模式,推进建设进度。加强宣传提醒,提前发布工程建设信息,切实减少扰民现象,给群众营造良好出行和生活环境。(由住建局负责)

三、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抓住国庆假日公众集中出行的有利时机,在旅行社窗口、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办证办照中心、车站码头等游客聚集场所,刊载刊播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和文明旅游提示语。积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信息传播平台,加大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开展旅游市场跨部门综合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欺骗和强迫旅客购物问题,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旅游秩序。(由旅游公司、工商分局负责)

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做好关爱空巢老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清洁、社会治安、秩序维护、文化体育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引导志愿服务,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爱护生活环境。广泛开展睦邻友好社区(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构建邻里互助、邻里和谐、邻里同乐的新型邻里关系。(由团委、妇联、宣传文体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局负责)

五、营造节日浓厚社会氛围。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居)委会、学校等单位,要利用有利条件悬挂国旗。镇要在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等主要街区两侧按照要求悬挂国旗,并打造至少1国旗一条街。国旗规格采用国家规定规格,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9月底,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各中小学校统一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精神。[由宣传办、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中小学校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图片,请于109日前OA报送镇宣传办。

联系人:王磊,联系电话:85168207

中共中山市民众镇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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