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民众镇社会治安打防管控能力,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共12名辅警。现将相关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应届毕业生、复退军人、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辅警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满18—30周岁(1985年9月26日至1998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体负责辅助治安巡逻等工作任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八)具有法医专业、持有准驾车型A1驾驶证的,在体能测试总成绩上加10分。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镇组织人事办和公安分局牵头,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考试与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期间由民众镇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
此次招聘辅警将于9月19日前在民众镇政府网页、民众镇电视台、“平安中山”微信平台、“民众发布”微信平台、“民众生活圈”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民众镇民安路2号)主楼3楼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760-23185101,联系人:
3、投诉电话
0760-23185110或23185101(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特殊专业或技术的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5)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办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网页、民众镇电视台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公示3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具体以通知为准。
地点:民众公安分局6楼会议室。
2、笔试科目: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网页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4、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能测评
1、时间:初定为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网页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4、体能测评内容:男子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具体以通知为准。
地点:民众公安分局四楼2号会议室。
2、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占20%分值)和体能测评成绩(占50%分值)折合后的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并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折合后的成绩相等,取体能测评成绩较高者进入面试。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人员名单于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网页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20%+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总成绩相等的,取体能测试成绩排名较前者录用;若体能测试成绩排名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录用。
(七)体检和政审
1、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评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政审的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招聘,不再递补人员。
(八)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由招聘办将公开招聘有关材料报中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委员会会议审定,在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网页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中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委员会决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具体管理考核办法依照《民众公安分局辅警管理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中山市民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