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民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民众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主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民众街道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组织参加火炬高新区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大会(民众分会场)、火炬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着力提升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学促干凝聚发展动力。
二、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
民众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密结合省委“1310”具体部署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法治广东建设各项工作,助力将法治元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百千万工程”,强化法治保障。年初制定《民众街道党工委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通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专项法律法规,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精准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精神实质,在实践中稳步落地推进。印发《2025年民众街道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举办“民众街道2025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暨新进行政执法人员岗前资格培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专业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党政主要领导高位统筹,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紧密围绕中央、省委以及市委文件精神推动法治建设,年终撰写并按时提交《关于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报告》,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亲自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年召开政法工作会议3次,对法治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带领全体领导干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法治思维,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
(二)深入自查自省,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联动机制。针对法治考核薄弱点,民众街道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签订《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的合作协议》,抓住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这一关键,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闭环化解等机制,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将辖区的“万人成讼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开发区人民法庭不定期与民众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助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手段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同时,与开发区人民法庭协调建立案件常态化调解机制,开发区人民法庭发挥法官办案的经验和法律知识优势,民众街道发挥属地网格员、村支书等人员及地理优势,共同打造矛盾纠纷特色调解平台,共同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自6月开展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宗,为辖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规范运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火炬统筹区中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今年,我街道制定规范性文件3份,合法性审查率和备案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行政决策“法治参谋”,今年以来对63宗党工委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处理应诉行政诉讼58宗、民事诉讼案件9宗,非诉执行16宗,行政复议47宗,行政处理18宗,为政府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293次,出具书面合同及法律意见498份,参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重大案件协调会议92次,为街道办依法科学决策筑牢“防火墙”。
(二)强化协调监督,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14条,行政处罚信息309条,行政检查信息192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抽取4个执法部门近三年来的共10宗案件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出现不合格案卷。及时做好上级反馈问题线索的核查,共核查涉企执法问题线索9条,其中1宗行政处罚案件被确认存在办理时间超过法定办理期限的情况,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已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提醒并开展自查整改,锚定问题举一反三。三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1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资格培训班1场、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开展的相关行政执法培训3场,选派一线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旁听庭审5场,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对照国、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严守合法底线,今年以来共对44宗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提升行政执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年内,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106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96人次,受检单位444家次,发现隐患问题459个,现场完成整改210个,跟踪落实整改249个,推动市场主体预期更稳、信心更足、活力更强,为实现全街道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强法治“硬支撑”。二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相关工作。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观察期”“包容期”“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举措。2025年,根据市行政执法各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事项清单,我街道对67宗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能够及时整改的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包容审慎执法,其中免予处罚8宗,从轻处罚53宗,减轻处罚6宗,减免金额超15万元,有效加强企业与执法部门的良性沟通。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法治教育,2025年度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持续做好“法治视点”及“民众普法 少年先行”两大普法栏目,今年以来,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安全等主题拍摄普法宣传视频3个,荣获中山市首届职工普法公益广告大赛三等奖,取得良好普法效果。三是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年内组织专题法治培训2次,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层法治力量。深化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和基层法治队伍普法活动,通过“法律明白人队伍”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法治元素融入村居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今年以来,共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单张2300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多人,参与群众3500多人次,成为推动乡村法治宣传的重要力量。
(五)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一是深入推进“四员一体”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筑牢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坚持“排查在前、调解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荐村居优秀调解员参与中山市人民调解宣讲团,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更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80次排查工作,成功调解516宗,开展入户宣传363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共接待法律咨询490人次,开展法治讲座76场。二是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对弱势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宗,结案2宗,受援人数23人,涉案金额达79余万元,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五、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民众街道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服务经济发展效能有待提升。法治建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合不够深入,主动对接街道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和举措不足,深度参与重大决策论证、风险防控、复杂矛盾化解、合规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力度相对薄弱,灵活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大局破解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
二是依法行政综合能力仍需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矛盾问题日趋复杂多元,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素养、复杂问题处置能力、矛盾化解技巧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执法队伍在应对新型、复杂案件时存在能力短板,与执法需求匹配程度仍有差距。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计划
一是坚持和完善学法培训制度。做好“九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任务,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专题培训等形式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分层分类开展加强法治培训,特别是与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发展、矛盾化解等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行动自觉。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更多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普法活动。聚焦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紧扣“百千万工程”“1+6+N”工作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参与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突发事件处置、信访案件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全流程法制审核把关,提示法律风险,提供法治化最优路径,保障政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合法合规。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行动,通过执法效能提升、监督体系完善、服务质效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是深化法治与基层治理融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各类法律资源、服务力量向基层下沉,参与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起草、审核、修订,引导村(社区)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村级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查,为村(社区)事务把脉献策,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力。深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通过专业力量与乡土优势的深度融合,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