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办《民众镇2020年创业集市的活动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征集有承办资格的单位承办2020年创业集市活动项目,具体的承办要求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口号
活动时间:2020年9月下旬活动时间3天。
活动主题:我要创业—中山市2020年创业集市活动
活动口号:青春展风采,创业赢未来
二、活动地点
民众镇文化广场
三、承办要求
(一)承办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文化传媒”“人力资源服务”字样。
(二)承办方全权承办民众镇本次2020年创业集市活动,但应按主办单位要求开展工作,并承担活动期间的一切费用,主办单位应协调好各部门配合本次活动相关工作。
(三)被购买服务方负责活动策划、宣传发动、场地布置、宣传物设计、活动报名及安全应急控制等实施执行和设计方案、保安保洁、集市管理、集市场地搭建、疫情防控等,期间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等情形,均由承办方承担责任。
(四)承办方负责整个创集市的现场管理、安全防护,人流疏导,发生紧急警情或疫情需要及时报警或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五)承办方负责发动组织93名创业者参加本次活动,且必须确保报名参加的创业者在活动时间内参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并免费为每个创业者提供不小于6平方米的创业摊位,收集提供创业人员《我要创业—2020年创业集市活动申请表》、身份证、相片等报名资料。
(六)承办方应向主办单位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创业集市承办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和活动期间的人员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办方负责,与主办单位无关。
四、安全责任要求
(一)摊位经营货品必须符合本活动宗旨,不健康书籍、光碟、散装熟食、动物类或其他违禁物品,一律不得进场经营或赠送。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变质产品。因销售假冒伪劣、变质产品导致的后果由创业者自行承担,相关组织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摊位内不得自行使用音响、喇叭、功放等扬音器材。违者扣除进场押金,情节严重者,取消经营资格。
(三)摊位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悬挂或出现“降价大清货”、“大出血”等非创业练摊词语。违者扣除进场押金;情节严重者,取消经营资格。
(四)各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集市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卫生和现场的秩序,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五)经营者需自行保管摊位财物,自行负责财物的安全。若因保管不当导致财物损失,相关组织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承办方加强创业集市的安全防护,做好安全、消防、交通、人流疏导等防护措施,确保创业集市项目施工及场地布置及集市活动期间的所有人员安全,承办方承担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
(七)若活动期间出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八)自觉遵守主办单位的工作安排。
(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
承办单位需严格遵守以上安全责任条款,若违反以上规定,主办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如不整改,则取消承办资格。若引起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办方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主办单位负责内容
1、主办单位协助指导承办方开展工作。
2、主办单位在创业集市活动期间协助承办方开展现场管理。
3、主办单位负责对创业集市活动项目实行评估验收。
4、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按照规定对承办方提交的创业集市专项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审核。
六、资金扶持
创业集市活动经费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人社发(2015)20号)执行(财政按每个摊位不高于1500元补贴),所需资金将在市创业集市活动补贴专项资金中列支。
七、承办方案提交要求
承办单位将根据以上承办要求与安全责任要求,制作详细的承办方案,并加盖公章,并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镇人社分局二楼培训就业股,逾期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5704785
地址:中山市民众镇俊景路12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众分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