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局拟自行开展“中山市民政局2026年残疾人帮扶及精康督导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民政局2026年残疾人帮扶及精康督导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不超32.5万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项目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4月13日。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协助开展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信息采集、入户抽查、跟踪康复帮扶服务等工作。具体指标详见服务需求书(附件1).
五、供应单位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一并提交。
六、采购响应文件内容和报送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内容需按照附件评审指标逐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作评审依据;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寄达时间为准。本项目报价为项目总价,不设分项价。响应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七、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1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二)提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八、联系人及电话
吴先生,0760-88384286。
附件:1.残疾人帮扶及精康督导项目服务需求书
2.中山市民政局项目采购评审表(服务类)
3.服务协议模板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