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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中山交社保相关询问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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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您好!我是在中山的外来工,户口在江西想咨询如下问题:
    1、我已在江西交了近10年社保,可否转至中山来?
    2、我在中山也交了5年左右社保,这样可否在两边同时交社保,60岁后两边都有养老金吗?
    3、中山的可否转至江西去?
    4、转至异地后,工作年限能带过去吗?

    答:
    1、目前社保局只受理三种情况的社保基金转入:1)户籍转入中山;2)经组织部门、人事、劳动部门调动的;3)原省行业统筹,现单位属地管理转入中山。如您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可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属工作调动需提供调令到我局综合科办理,如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离开中山时,可提供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社保卡、身份证到我局综合科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2、不能在同时在两个地区参加社会保险;
    3、办理社保关系转出请提供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接收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局综合科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4、社保关系转移后,实际缴费年限可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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