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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3 分享: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通知

[音频解读]关于《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和《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有关规定,现就《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作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说明

  2021年,我镇制定《黄圃镇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中黄府规字〔2021〕02号),2024年我镇制定《黄圃镇行政事业单位工程建设项目选取承包单位实施细则》(2024中黄党政办048号),2025年市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中委农工组〔2025〕3号),各镇街可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统一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或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的监管,提升集体建设工程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需制定本制度。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中委农工组〔2025〕3号)

  三、文件制定程序说明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农业农村局形成了《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5日,通过中山市党政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征求市财政局黄圃分局、市司法局黄圃司法所、黄圃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村(社区)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并进行修改。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30日通过黄圃镇政府网站以电话、通信的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经修改后确定了《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终稿。

  四、主要内容说明

  《黄圃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共分13章、36条,主要内容包含管理范围、部门分工、组织保障、项目分类、民主决策、项目审批、工程预、结算及审核、招标分级、工程变更、过程监管、备案和存档、部门监管、附则等方面。制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部门分工和村级项目监督管理小组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做好农村采购和工程建设监管,落实各村(社区)主体职责,要求成立由“两委”干部、监委会成员代表和村纪委书记组成的项目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采购和建设工程的决策和实施;

  (二)完善项目分类以及具体操作流程

  按预算金额将项目分为一般项目、监管项目和严管项目,并按不同分类做好民主决策、项目审批、工程预、结算及审核、招标等工作;

  (三)完善过程监管

  集体采购和建设工程要做好公示、平台监管,村级项目监督管理小组要做好日常巡查监管、验收工作,5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要由驻村律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