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市国资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持续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企业改革发展全流程,为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依法治国部署。一是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企的根本保证,市国资委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法治国企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指导市属各集团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国企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依托专题研究会及书记上党课等载体,全面深化对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部署的理解与落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党委班子始终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年内组建3支宣讲队伍,开展各类宣讲活动153场次,覆盖2416人次,其中进机关5场次、进企事业单位138场次、进城乡社区1场次,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全面覆盖。四是通过“学习强国”和党建文化展厅等线上线下平台,灵活采取集体共学、领导带学、个人自学、实践促学等多种形式,分层分级组织企业党员干部宣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理论知识水平,强化党员党性修养。
(二)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一是明确市国资系统内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委机关、市属企业领导普法责任,坚持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法治建设纳入市国资委重点工作目标。企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工作报告制度,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事件开展普法宣传,推进运用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开展普法宣传。二是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高质量培育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项目,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三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国资委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法律法规超6次,学习80项,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超100条。组织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6次,开展领导班子读书班7次,在学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下功夫,出台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指引,分层明确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的形式和程序。
(三)强化法治建设首要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市国资委聚焦“关键少数”,由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全年未有行政行为被本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着力健全以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为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提升了决策公信力与执行力。持续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实现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
(四)完善治理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国资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权限、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不断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持续提高制度质量,狠抓制度执行。同步督促下属各企业动态完善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了整体管控要求上下协同,筑牢业务操作合规防线。二是督促各集团公司对合同管理实行法律审查前置,确保各项合同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各板块业务顺畅开展。针对诉讼案件中存在的缺乏对案件诉讼风险进行预判、案件应对策略针对性不强、专家应用机制不健全、证据管理体系不完整以及应对司法鉴定的主动性不足等问题,开展精准诉讼破局、启动专家证人程序、强化证据收集补强工作。
二、全面依法履职,提升国资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协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一是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不断深化。落实《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市市属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不定期对投资、工程、产权、租赁和借贷等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抽查。加强对控股参股企业管理,整治“控股不控权”“控股不控经营”“控股不控工程”“控股不控采购”等“四不控”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制度梳理,加快推动制度“立改废”工作。推动市属企业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标上位法规、职能职责、效率提升、外规内化等“四项标准”,重点对和业务流程、运行效率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三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持续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实施委机关人员列席市管集团董事会机制,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和授放权清单,进一步理清权责界限。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坚定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185家实控企业“党建入章”全覆盖,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建立基层党组织;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企业章程审核机制并修订董事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储备外部董事专家人选142名。五是严控非主业、高负债企业投资,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和后评价;建立企业财务常态化监测机制,按月形成财务快报,季度跟踪企业债务情况。
(二)推动市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一是深化合规管理体建设,指导市属集团合规管理机构实现实体化运作,基本建立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指导各集团进一步落实《中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准备、订立、履行、修改、归档全流程周期管理。其中城建集团成为系统内首家获合规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双认证的企业。二是加强合同全周期管理。推动企业打造企业数字化合同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合同使用,同步要求企业建立合同执行情况抽查机制,定期对签署的合同开展梳理和检查,对于合同执行不到位问题及时纠正,强化合同管理,开展合同管理培训,推动合规管理要求融入企业运营各环节。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国资建设。牵头完成《市国资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依法公开。全年为各科室重要文件、合同协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超90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积极应诉上海泰琪股东资格确认案(第三人)、红光林场案(第三人)件,牵头协调国有企业重大案件。五是加强外部董事、高级顾问管理、考核及薪酬体系建设,完善“两会一层权责清单”,实现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权责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穿透式落实一二三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董事会六项职权。
(三)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编制《中山市国资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通过中山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公文、财政预决算、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等重点信息。每年定期更新《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书面申请和互联网申请2种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立交流互动栏目,及时回复咨询投诉,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牢牢把握“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信访工作,并在各接访场所张贴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核心环节流程图,做好信访文书的规范化工作,深入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和维护秩序法治化“五个法治化”。完成了专项治理风险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高位推动、联动协调,主要负责人亲自接访、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推动化解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信访维稳风险,顺利解决搁置多年的天望公司电力迁改项目结算问题3单信访投诉,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8宗,系统发生进京上访事件0件,引发舆论、重大信访情况0件。
(五)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国资委对重点提案夯实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全程参与办理工作的部署交办、沟通商办、协调督办、答复审核和实效评估,层层压实责任。年度内办理29件人大代表建议、30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满意度均达100%。
三、坚持服务导向,推动普法工作精准落地
(一)着力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全面提升企业法治化建设水平。2025年7-11月,组织开展2025年市国资系统“工会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工会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向市属国企送课送法培训6次。2025年,市属国企开展法律培训共21次,覆盖2563人。以宪法、民法典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国资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推行融入式法治文化培育。指导企业创办法律月刊,定期推送“新政解读”“典型案例”“专题分析”等内容,并组织法治微课堂、沙龙座谈等活动,帮助员工及时获取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的最新动态,通过多形式、多场景的渗透,实现法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的潜移默化。全体工作人员在省级法治学习考核中实现全员参与、全员优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纠纷、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本领得到显著提升。
(二)推动普法宣传下沉一线,直通基层,确保法治声音精准送达。一是积极利用线上渠道,创新网络普法形式。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工作群,定期发布国资监管及国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提升线上宣传的及时性和传播力。二是围绕重要法治节点,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5·28”民法典宣传日、“质量月”、“11·9”消防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促进普法力量下沉,开展精准对接服务。深入企业、社区、工地、公交场站、商户、景区等基层一线,提供“上门送法”服务,并充分利用室内外电子屏、宣传栏、公益广告、短视频、公交车身广告及车载视听设备等多元媒介,打造立体化、沉浸式的法治宣传环境,实现法治知识随处可见、随时可学。2025年3月,国资系统开展“情系女职工 法就在你身边”普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创新形式为载体,覆盖广泛、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超过19场次,覆盖女职工708人。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及能力,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基层法治意识与业务实践结合不紧密。部分国有企业员工法治基础较为薄弱,对岗位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理解不到位,尽管制度上强调要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仍存在“业务先行、合规后补”的思维,部分业务在启动和实施阶段未能同步进行合法合规评估。
(二)依法治企的文化氛围尚未形成,长效普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仍有欠缺,整体学法守法的氛围不浓。目前各集团公司的普法工作多由法务、风控部门牵头,以组织培训、督促制度宣贯为主,尚未充分调动全员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普法活动尚未实现常态化、机制化,存在临时性、运动式特点。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多结合特定时段或活动展开,缺乏融入日常管理、持续开展的制度性安排。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后续工作中,市国资委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与水平,为各集团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强化法治宣传与教育,全面提升员工法治素质。建立覆盖不同层级、岗位的差异化培训机制,面向管理人员、关键业务岗位人员和一线员工设计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强化基于业务场景的合规实操培训。创新法治文化载体,通过举办法治竞赛、案例解析沙龙等形式,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法治宣传平台,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吸引力。
(二)健全法治工作队伍,提高专业支撑水平。优化法务人员配置,鼓励下属集团公司全部设立专职法务岗位,提倡招聘复合型法律人才,充实法治专业队伍。完善法务人员培训体系,与专业律所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法务人员参与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建立子公司法务人员交流机制,促进集团总部与子公司法务人员轮岗交流、业务培训,提升子公司法务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推进合规管理全覆盖,促进整体协同发展。持续培育全员合规文化,着力实现“业务全覆盖、层级全贯通”。加大资源投入,创新普法形式,整合内部典型案例、纠纷诉讼等资源进行警示教育,提升员工在业务操作中的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推动普法重心向事前预防转移。指导各集团公司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业务模式与人员情况,制定针对性年度普法计划。围绕经营管理的风险多发领域,将专项合规指引有机融入合同签订、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关键业务流程,确保员工能够及时掌握并运用相关法律规范。
(四)促进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增强风险管控实效。推动法务人员深度融入业务一线,在重点项目、重大合同中实行“法务+业务”联动机制,提前介入、全程跟进,防范法律风险。针对工程建设、投融资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合规排查,完善风险应对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加强法律纠纷的源头治理,分析总结常见纠纷成因,优化相关业务流程与合同范本,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