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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2020-04-09 分享: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根据《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法行办[2019]2号),我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企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完成工作

(一)将法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部署落实

强化班子成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切实履行依法治企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摆在市国资委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日常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依法履职,促进市属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1.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正式印发《中山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坚决调整、精简、优化国资监管事项,取消监管事项16项,授权监管事项6项,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

2.全面开展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市国资系统中树立法治理念,以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市属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印发了《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及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强化各市属法治思维,通过健全机制防控法律风险。各市属一级企业年度内均完成了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外部律师主动介入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领域,重点开展了劳动用工调研、合同文本规范、合同专项审计等有特色的法律工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企业逐步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

严格执行《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市国资委坚持集体议事机制,推行党委会议、委务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推进行政决策进一步民主化。市国资委外聘常年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时,主动要求专业律师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行政决策的盲目性;2019年1-10月,市国资委聘请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8份,形式审查意见8份,为委机关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四)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围绕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市国资委印发《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指导意见》、《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市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国资系统纪检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中山市国资系统纪检信访举报管理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出国(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批制度,加大了选人用人、对外投资、大宗采购、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2.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项目、产权转让、债券发行等事项审批,利用信息化手段动态监控企业投资项目、财务信息、大额资金支付和产权变动信息,加强对企业各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下属97户企业开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依据。构建大数据信息化监管平台。今年完成财务、资金、产权等基础数据系统的建设工作,建立了市属国有企业土地、建筑物两项有形资产信息化管理数据库,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管创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树立法治理念,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广学法平台,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并分层开展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委机关干部职工人员、市属国有企业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19年针对2018年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举办对市属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有关监察法和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各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广东省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进行政策法规解读等。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通过中山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根据我委各个职能开设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和互动交流等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和回复咨询投诉等。

2.在中山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法规。

3.中山市国资委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公开栏目。在社会公众答复方面,相关信息答复及时,及时率100%。

4.在中山市国资委政府网站中设置了“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和“统计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开委内及下属企业的重点领域信息。

5.大力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公开服务模式。线下通过委办公室实现相关行政职能,线上通过中山市国资委政府网站实现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资源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

二、2020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0年,我委将聚焦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全面深化改革、以完善机制,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市属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二是推进社会风险评估,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推进执纪监督更加有力。着力加强纪检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法治思维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专业的国资纪检队伍,积极推行联合办案模式,细化问题线索管理模式,强化权力监控,营造不敢腐的氛围;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催生全面从严治党内生动力,促进改革发展事业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