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21〕136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中山市国资委。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中山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中山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2.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部门镇街信息公开)。
(四)监督渠道:通过中山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交流互动平台—咨询投诉(http://www.zs.gov.cn/gzw/),电话(0760-8830939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职能、联系方式 | 组织人事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
2 | 领导分工 | 领导介绍、工作分工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4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5 | 公开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6 | 政策公文 | 规范性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各科室 |
7 | 其他文件 | 其他类应主动公开的文件 | 各科室 |
8 | 政策解读 | 政策文件对应的解释说明 | 各科室 |
9 | 工作动态 | —— | 市属国资国企工作动态 | 各科室、各市属企业 |
10 | 公示公告 | —— | 重要信息公告、公务员招考公告、市属企业招聘公告 | 各科室、各市属企业 |
11 | 财政预决算 | —— | 财政预算、决算、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 财务考评科 |
12 | 统计数据 | —— | 市属企业经济运行简要情况 | 财务考评科 |
13 | 规划计划 | —— | 市属国资国企发展规划信息 | 规划发展与产权管理科 |
14 | 人事信息 | —— | 人事任免信息 | 组织人事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