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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港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港府办〔2019〕8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17 分享:

各村(居)委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9〕20号)的统一部署,现将《2019年港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港口消防大队,联系人:王建坤,电话:23187749)反映。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2019年港口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15号)和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广东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9〕20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排查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理顺重点监管体系,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能力水平,着力压减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9年11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港口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黄文舟;

  副组长:港口消防大队大队长宋涛;

  成  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港口消防大队,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消防大队大队长宋涛兼任,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打造“五项工程”。

  1.打造“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工程。

  (1)紧扣重点开展专项宣传。11月底前,我镇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电台专访,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开展消防技能比武和“网格化”比武,提升村(居)防火灭火能力和水平。在报纸、电视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利用新媒体公众号等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我镇媒体要积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我镇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2)抓住关键开展社会化宣传。冬防期间,每月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要求。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要发动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深入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家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查改身边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社会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和群防群治能力。

  (3)注重实效开展消防培训。冬防期间,我镇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讲师团”的作用,开展走进“三小”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出租屋、幼儿园“五个主题”活动,确保每月人均授课不少于100课时。12月31日前,消防部门要组织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2020年2月底前,我镇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和村级工业园等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督促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各社区(村)消防体验点加大开放体验参观力度,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楼长作用,采取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家庭住宅火灾风险点,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的位置,消防器材、逃生设备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每季度每户上门宣传不少于一次。

  2.打造“基层防控体系”工程。

  (1)整合基层巡防力量。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消防基础网格单元,将消防检查纳入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鼓励实行专职消防网格员派驻服务,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织密最小防控单元。我镇要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村民自建房屋设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防期间,要以社区为单元,组织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重要时间节点,要广泛发动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外出时关火、关电、关气,切实降低火灾发生的机率和风险。

  3.打造“标准化管理”工程。

  (1)实施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12月底前,民政部门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卫健部门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国家规定,分规模、分类型选择不同场所,打造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召开现场会,指导相关行业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部门做好配合指导。

  (2)建立新兴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冬防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分析新兴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探索制订快递物流仓储、村级工业园、民宿等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打造试点,先行先试。

  4.打造“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工程。

  (1)加大城市消防站和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力度。我镇要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建设。住建部门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打通“边、小、远、散”地区的消防水源短缺症结,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建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我镇按年度计划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

  (3)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消防部门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广东省超高层公共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超高层公共建筑灭火救援技术处置队建设标准(试行)》,指导村(社区)及相关社会单位配齐配强微型消防站的人员装备,推动微型消防站的实体化运作,强化日常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探索建立“统一招收、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体系,实现“防、消、巡、宣”功能一体化。

  (4)鼓励小型消防站建设。我镇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因地制宜建成投用一批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逐步打造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体系。

  5.打造重大安保“万无一失”工程。我镇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澳门回归二十周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围绕繁华商圈、游园花市、公交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尤其是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大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要提前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及周边绝对安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消防部门要科学组织前置灭火救援力量和装备,对不放心、不托底场所和区域,靠前实施重点防护。

  (二)深化“七个检查”。

  1.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继续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按照既定工作部署,集中梳理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全面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确保全国两会召开前全部整改验收完毕。

  2.深化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民政部门和消防部门要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尤其是乡镇福利院等消防安全基础差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推动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全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安全承诺,履行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严加看护重点人员和重点部位,确保消防安全。

  3.深化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流管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明确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对出租屋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出租屋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我镇要组织人员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开展大排查,落实降低出租屋火灾风险措施,特别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问题,对出租屋首层可以停放电动车的区域一律要求安装简易喷淋。

  4.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村(居)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三合一”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回头看”行动,确保100%整治完毕。要适当增加夜间巡查次数,确保不留死角、漏洞,打好持续整改这场硬仗。积极推进科技防火工作,对火灾负荷高的单位,特别是五金、窗帘、床垫、内衣、汽修场所,一律要求安装简易喷淋和智能联网火灾探测报警器,降低火灾风险。

  5.深化废品收购站安全检查。深刻吸取东升“11•1”镁铝粉废渣爆燃事故和沙溪“11•17”废品收购站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对全镇废品收购站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公安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相关签批意见落实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继续按照《中山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废品收购站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废品收购站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依法查处。经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废品收购站的备案手续、营业执照、站点设置等内容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废品收购站要严格依法查处。

  6.深化燃气使用领域安全检查。住建部门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联合整治行动,对燃气生产、运输、销售、配气及使用相关企业和居民用户进行检查,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强化对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点和灶具售卖点的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私营的充装配送点和灶具售卖点,避免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瓶、灶具等产品流入市场。督促灶具售卖点建立对用户灶具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灶具的安全性能,检查是否存在管道老化、破裂、接口不牢等问题。

  (三)持续开展“四大行动”。

  1.创建“消防安全家园”专项行动。按照既定工作部署,我镇要发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群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消防安全家园”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小产权房、村民自建房、出租屋和居民住宅,落实清理楼道、清理阳台、清理电动自行车、检查老旧电气线路等“三清一查”措施,做到“自知、自查、自改,自我提升火灾设防等级”,全面提高居民家庭自防自救能力水平,有效遏制和减少家庭住宅亡人火灾。

  2.消防“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行动。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要求,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消防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天面搭建等的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违章建设情况,及时报送同级住建部门纳入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治理信息平台,达到“发现一批、录入一批、拆除一批”的行动目标。

  3.“三合一”、“三小”场所和居民楼院、出租屋“敲门行动”。我镇要继续发动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网格员等力量,扩展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清理范围,加大查处力度整改火灾隐患。要上门入户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培训,做到“敲门一家,培训一户,影响一片”。凡发现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一律采取措施彻底搬离;凡发现疏散通道不畅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切实降低“小火亡人”的机率和风险。

   4.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整治行动”。我镇要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域性火灾隐患特点,2020年1月15日前,镇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少于3个。

  五、主要措施

  (一)组织告知承诺。以社区为单元,结合“敲门行动”,进一步深化社会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通过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消防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消防部门要将社会单位承诺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发现承诺失实的,一律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列为消防安全失信单位,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科学研判预警。2019年12月上旬,我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召开一次办公会,专题研判辖区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火灾防控工作。消防部门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

  (三)自选开展整治。要深刻吸取历年来冬春季节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重点针对老旧住宅、出租房、违章既有建筑、镇(村)级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废品收购站等,确定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因情施策组织开展至少1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四)集中培训发动。12月底前,我镇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明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五)集中约谈推进。冬防期间,我镇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社区)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各行业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消防部门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六)严格执法检查。消防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结合行业、场所火灾风险研判,提升高风险单位抽查比例。要联合民政、卫计、住建等部门,选取养老院、医院、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实施“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健全执法联动。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切实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对涉及违法建设的,纳入政府违章建设攻坚行动范畴,强化源头管控。对涉及危化品使用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重点针对违规混存危化品、超量储存危化品、擅自改变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类别等进行清理,超范围经营的一律实施停业整顿。

  六、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4日前)。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落实重要节点严管严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我镇要组织自评自验,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加强组织统筹和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