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0〕2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11号)精神,2021年,我市将继续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为流动人员适龄子女提供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户籍不在中山市的流动人员,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已在中山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居住登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且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可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2021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申请已于3月4日起全面受理,如需要办理积分入学,请迅速与工作镇街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积分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请致电咨询后再到现场办理),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查阅积分入学有关文件和办理详情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基教→积分入学,或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全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咨询热线:12345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4日
港口镇受理申请地点、时间和方式:
申请地点: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兴港中路100号,港口医院旁)一楼1,2号积分入学窗口。群众可导航至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或乘搭019、021、022、055、205路公交车在港口医院站下车即可到达。
受理时间: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方式:为提升积分入学办理效率,采取网上预约(微信小程序“中山市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上预约积分入学业务)后方可到现场办理,不接受无预约办理。咨询电话:12345(市),0760-88481323(镇)。
中山市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
2021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入学管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