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2020〕32号)、《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5月符合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3、地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港口镇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28447
联系电话:0760-88483108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