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中府通〔2020〕1号),经审核同意,港口镇规上工业企业113家16720名员工,补贴金额:5016000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含28日)已到岗复工,拟给予300元/人的重点企业复工复产上班员工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月18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港口人社分局反映。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民昌路2号(港口人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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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口分局
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