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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阜沙镇镇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制度(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9 分享: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适应新时期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我镇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我镇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参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中府办〔2015〕73号)和中山市农业局《关于修订印发<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农〔2016〕108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现将该制度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制度内容有异议,请向我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23日
   联系单位:阜沙镇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60-23401691
   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13号




中山市阜沙镇镇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制度(试行).docx

附件1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评分表.docx


附件2 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