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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芙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板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10 分享:

  政策文件:板芙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办法(试行)

  一、政策制订依据及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板芙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高标准引进一批优质零地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从而推动板芙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步伐,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中府办〔2021〕1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板芙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办法(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扶持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拟在我镇落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零地项目,包括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资质类建筑业项目。

  (二)明确准入条件和企业资质认定

  项目须满足五项准入条件要求,并根据企业资质认定结果申报补贴。企业资质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 A类企业:先进制造业年营业收入达1.8亿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72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资质类建筑业年产值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

  2. B类企业:先进制造业年营业收入达8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32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资质类建筑业年营业收入达2亿元以上或年纳税额400万元以上的。

  3. C类企业:先进制造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12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资质类建筑业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

  (三)明确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

  本办法所列资助标准含“租赁或购置经营场所补贴”和“经济贡献资助”两方面内容,奖励以“先认定、后资助”的方式无偿发放补贴,并对每个项目的资助标准、资助额度进行了限定。

  (四)明确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本办法相关奖补申请由镇经科局每年集中办理,申报资料具体包括:

  1. 板芙镇零地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附则

  (一)相关政策补助须在办法实施的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市镇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办法由板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