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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8日

  现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1号)于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我局对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理由

1

《中山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细则》

中人社发〔2016〕101号

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发展需要。

  二、《通知》制定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确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