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废止《印发中山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101号)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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