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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5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推进我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我市编制了《中山市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思路和考虑是什么?

  《实施方案》以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水平和整体效能为目标,聚焦加快形成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格局。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领域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短板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 2030 年,高效、智能、绿色、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立。

  (二)到2025年分领域目标:

  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市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91 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收集管网约1575公里,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约4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全覆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泥统一集中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8610吨/日,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710吨/日,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80%以上,形成“焚烧为主、生化为辅、循环利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新格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持续稳定保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第一档。

  固体废弃物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80万吨左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危废、医废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处置能力与产生量、产生品种进一步匹配,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实现100%无害化处理。

  四、《实施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方面二十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出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及排水设施建设运营水平、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强化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等重点任务。

  二是提升设施一体化市场化水平。提出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强化环境基础设施高效协同处置、积极营造规范开放的市场化环境、创新推广市场化运营服务模式等具体举措。

  三是推动设施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出推进数字化赋能、着力推动绿色升级、着力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等重点工作。

  四是谋划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提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弱项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提标工程等四大工程。

  五是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提出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健全投融资对接机制、完善价格收费政策等工作措施。

  六是加强组织实施。提出强化责任落实、谋划储备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数据管理体系、建立评估制度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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