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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信息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等

 

  831日上午,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唐颖主持会议,冯煜荣、林凯及秘书长黄超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文龙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和东升、黄圃、民众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东凤、南朗、坦洲镇的人大代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远程列席会议;6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以及《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审议解决莲员路改造回迁区项目回购资金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中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及其审计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及关于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解决莲员路改造回迁项目回购资金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王湘江等职务任免议案的报告,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个别代表的辞职请求,并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人事任免的报告。

  在分组讨论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提请审议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将意见向大会做了汇报。针对市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对《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经过审议后认为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贯彻实施该条例,在推动供水设施改造管理维护、提高饮水质量、做好供水保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薄弱环节,建议市政府加大对该条例学习贯彻力度,加快推动一户一表及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推动该条例有效贯彻实施。

  会议最后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工作办法》《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解决莲员路改造回迁区项目回购资金报告的决定》和《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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