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我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55场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1日

       4月2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55场新闻发布会,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代表分别介绍贯彻落实降低水电气价格的做法,价格惠企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介绍价格优惠措施成效。

  ■市发改局:出台降低企业水电气价格政策措施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赵湘介绍,在用气方面,该局印发通知,要求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我市中山公用等三家城镇燃气企业把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购销差价三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给终端用户。经测算,可为非居民用户降低用气成本约7500万元。在用水方面,我市通过综合措施积极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和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据初步测算,可为用水户减轻负担约6334万元。在用电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至6月30日,对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四项政策措施,减少全市电费支出约2.87亿元。

  ■市供电局:预计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2.4亿元

  中山供电局副局长李黔介绍,该局全面落实降低企业用电电费政策,由2月1日至6月30日给予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用户5%的电费优惠,按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全市惠及企业22万户,预计减少中山企业电费支出约2.4亿元。此外,该局全面落实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截至4月16日,共为2753家企业节省用电成本3271万元。

  ■中山公用水务公司:2月至6月给予10%的水价优惠

  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澎介绍,该公司及时出台“欠费不停水,逾期不收违约金”政策,在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半年内,中山公用水务对供水范围内所有用户实行欠费不停水、逾期不收违约金,允许用户在此期间补缴缓缴各项费用。目前,该公司正制定疫情期间优惠水价政策执行细则,对供水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2月至6月期间的用水给予10%的水价优惠。

  ■中山公用燃气公司:5个月气价下调0.44元/立方米

  中山公用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志明介绍,该公司所有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用户将按1月结算价格下降0.44元/立方米,惠及所有餐饮、酒店、工业及学校等1300余家用户,已知2-3月将为企业退费超1300万元,预计2-6月期间累计让利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

  对于2020年2月1日前已开户并通气的非居民用户,自2020年4月1日起,按每立方米用气价格下调0.44元进行结算;其2-3月份已抄表并按原价结算的燃气费用,用户多缴部分可直接抵扣4月气款,4月气款不足抵扣部分顺延直至抵扣完毕。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开户的非居民用户自用气起至6月30日按照用气量享受气价下调0.44元/立方米的优惠。

  ■企业和个体户代表:水电气优惠政策让其受益

  企业代表中山广盛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宝斌介绍享受用电、用气价格优惠措施将带来的好处:预计今年2至6月,可减少用电、用气费用约110万元。

  个体工商户代表郑满辉表示,今年2-6月降水电费政策预计可节约水电费支出约7000元。据了解,此项优惠政策将惠及中山市5000多家美容美发店。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