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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26〕36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30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0月26日

中山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战略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委科技委部署,加快构建“四链”深度融合新格局,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双向赋能,以新质生产力引领中山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我市规上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万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达5%,市级以上创新科研团队数量超120个,中试平台达30家,市级以上孵化器超20家。聚焦打造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光电照明等6条以上“四链融合”示范产业链,加快形成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每个产业形成“六个一”服务体系(一个产业规划、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产业研究院、一个产业联盟、一群龙头企业、一批服务平台)。以战略科学家和顶尖人才为引领,持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150人,构建起创新链活力充沛、产业链节点深耕、资金链来源多元、人才链高效协同的“四链融合”发展格局,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实现显著跃升,加速珠江口东西两岸创新一体化进程。

  二、工作举措

  (一)增强产业链网络韧性。

  1.构建梯次分明的产业布局体系。紧紧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求,突出“国家所需、广东所能、中山所长”,聚焦中山特色现代化产业集群推进“四链融合”,着力提升重点产业链水平。聚焦新能源、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领域,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依托“揭榜挂帅”机制实施精准攻关,集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系统增强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具有体系化优势的产业竞争力。锚定未来产业新赛道,面向6G通信、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绿色氢能与可控核聚变、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前沿方向,系统部署一批具有前瞻性、颠覆性的技术创新项目,以技术突破牵引产业迭代升级。优化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动智能家电、灯饰照明、五金、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焕新,加快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现应转尽转。(各产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全链条协同机制。建立市镇联动、部门协同、政策贯通的招商统筹机制,强化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一体化配置,构建要素融通、链条贯通、环节贯通的服务保障体系,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全链条协同发展。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建立深中常态化创新交流机制,以成果转化和产业培育为导向,推动链主企业、科研平台、金融资本等创新资源高效协同,构建“链长统筹—链主引领—专精特新攻坚”的协同推进格局。强化与深圳的创新联动,加速形成“深圳研发+中山转化”的产业协同模式,以大湾区创新资源赋能中山产业升级。(各产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全链条服务体系。深化“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服务,支持本土企业加速产品落地与场景拓展,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催生新场景、新业态。建立“项目经理人”负责制,提供从立项到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定制化服务,加速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坚持以商引商、科技成果转化招商和人才团队招商多措并举,对接中山“4+6+N”产业集群,着力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加快补短板、锻长板,提升招商质效。完善重点产业链监测预警机制,聚焦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光学、智能家电等领域,及时研判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构建“服务—招商—监测”三位一体的产业推进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资源布局。

  4.推动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聚焦产业链关键领域最为紧迫的技术方向,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联动,实施靶向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立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储备库,支持企业及创新平台承接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构建“需求牵引—协同攻关—场景验证”创新闭环,在绩效评价中强化市场检验与用户体验,确保攻关成果务实管用,推动市场前景明确的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入库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配套实施创新标杆企业评定与动态管理机制,夯实创新梯队根基。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中山与深圳创新协同,支持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等科创资源富集区率先承接深圳创新资源,推广深圳创新举措与经验,打造“研发—转化—制造”全链条协作区,加速深中创新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持续深化重大科研平台建设,推动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长春理工大学中山研究院等重大平台提质增效。积极布局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及创新中心,强化面向产业需求的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能力。发挥高水平创新平台磁吸效应,精准导入链主企业、高端人才团队等创新资源,加速科创项目落地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龙头企业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新增30家。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构建“重大平台—企业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梯次衔接的创新载体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成果应用。

  7.强化中试平台建设。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等主体,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与中试平台,加快科技成果从“样品”向“产品”熟化转化。依托中山市中试产业服务联盟,强化技术趋势前瞻研判,联合龙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协同攻关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积极争创省现代化中试服务平台,力争全市中试平台达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健全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与成果交易平台,推动“香山科转汇”平台建设运营,加快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促进供需有效匹配。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支持政策,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在重点应用场景率先部署使用。聚焦产业升级与未来产业需求,主动开放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场景资源,以场景需求清单和能力清单统筹创新资源配置,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供应用示范空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健全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初级—中级—高级”三级培训体系,着力培育一支懂产业、善挖掘、精转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育、评价与激励联动机制,激发人才服务成果转化内生动力。鼓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联合组建以技术经理人为核心的事务所,广泛吸纳全国技术经理人来中山服务成果转化。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技术转移服务标准与规范,持续提升技术经理人专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健全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政策与标准体系,推动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建设,引导现有孵化器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强化金融赋能,显著提升孵化服务效能。推动国家健康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山张企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升级,拓展技术指导、市场对接、资本引入等增值服务。盘活低效空间资源,结合市主导产业与镇街特色,布局专业化、垂直化孵化器,引导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中试生产等高附加值服务。用好国企物业及“工改”空间,出台差异化政策,配套精准公共服务,吸引科技型、初创型中小企业入驻。力争新增部级卓越级孵化器1家、部级标准级孵化器5家、市级以上孵化器20家以上,加速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火炬开发区、小榄镇)

  (四)围绕产业链优化资金资源配置。

  11.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力度,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充分发挥存量基金支撑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政策工具,撬动更多资本参与。强化国资国企战略引领功能,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层次投入格局。聚焦重点产业中试服务需求,引导产业扶持资金向中试环节倾斜,布局建设多层次、体系化中试服务平台。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统筹项目、资金、人才、基地等创新资源配置,注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全面强化绩效管理,着力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在部分科技计划项目及重大创新平台试点实施“拨投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构建全链条创业投资生态。强化国资国企投资引领作用,用好市高质量发展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光学等重点产业,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投硬科技。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支持创业投资及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联合省级科创基金及知名投资机构,建立优质项目联合遴选机制,重点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强化“以投促引”功能,加速创新资源与产业资源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拓宽科技企业全链条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光电光学等企业利用港股18A、18C规则赴港上市,引导科技型企业对标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板块定位,精准选择上市路径。推动科技信贷增量扩面,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专项产品,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深入推广“创新积分制”,探索“贷款+外部直投”模式,用好再贷款、股权融资、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多元金融工具。优化科技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单列科技信贷额度,搭建绿色审批通道,完善科技金融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提高科技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打造适配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服务体系。健全科技保险产品体系,推进知识产权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高企认定保险等险种,鼓励开发临床试验、项目研发、产品责任及高端医疗设备责任保险等创新型险种,构建覆盖研发、转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中山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产业链强化人才支撑。

  14.构建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高端创新平台资源优势,深化产学研对接,面向生物医药、光电光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需求,订单式、定制化培养硕博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提升产业场景建设质量,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新工科教育,构建“基础理论+项目实训+市场验证”一体化教学体系。强化创新创业人才金融支撑,实施科技人才团队招引计划,为人才团队对接科技贷款与风投支持。探索科研团队项目“补投联动”扶持方式,创新培育类团队项目类型,重塑“培育类+基础研究+产业化”全周期扶持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

  15.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依托重大创新平台、科技领军企业及龙头骨干企业,精准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力争新增10家博士博士后平台。深化“中山英才计划”,加大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推荐选拔力度,加快引育战略科技人才。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探索“校聘企用”“互聘共享”等模式,通过合作共建、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业等形式,推动高层次人才深度参与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全面落实人才出入境便利政策,优化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集成服务落地。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等专项行动,广泛招引优质高端人才,组织制造业专场招聘会,为人才提供办公、住房、户籍、社保及医疗等全方位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机制与环境

  (一)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新一轮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部署与协同推进。聚焦破解阻碍“四链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相关单位在创新供给、成果应用、资金供给、人才支撑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着力破除制度性瓶颈。完善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尽职免责机制,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免除相关责任。

  (二)推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与开放共享。

  推动科研项目经费在大湾区内自主转移使用,支持中山参与跨境科研资金便利化试点。完善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机制,依托省级平台推动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向中山开放共享。主动融入广深数据交易所建设,探索设立中山数据服务专区。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

  (三)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高地。

  推进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融合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运营、维权援助及公共服务,构建一体化平台。完善海外维权援助体系,强化侵权惩罚性赔偿威慑力。畅通交易渠道,搭建“1+N”专利开放许可平台,实施质押融资倍增计划与“一窗通办”服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效能。

  (四)营造“四链融合”创新生态。

  加大“四链融合”主题宣传力度,统筹用好各类媒体资源,系统报道中山推动“四链融合”的重要举措、典型案例与经验成效。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互利共生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四链融合”的强大合力。

  四、保障措施

  完善“四链融合”统筹机制,建立市领导牵头的“一产一策”协调机制。强化产业、财税、人才等政策协同,依托“粤财扶助”平台实现惠企“免申即享”。主动对接省级部署,构建“产业部门主推—要素部门保障—镇街园区落地”联动格局,形成上下贯通、多域协同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