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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5〕7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市国资委、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中山金融监管分局、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银行业协会、中山市证券业协会、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中山市地方金融协会:

  现将《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中山市2025年度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方案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金融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引进科技金融特聘人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破四唯立新标并举,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坚持分类评价原则,强化用人主体自主权,简化人才层次划分,重构人才评价标准,优化人才评价支持保障体系。

  (二)坚持服务发展,注重战略导向,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我市在推动科技金融赋能提质增效、通过金融工具优化资产处置、提高金融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与发展方向。评定工作向科技金融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倾斜,确保人才资源与战略目标同向发力,实现“评有所用、评为所急”。

  (三)坚持动态灵活,注重长效管理与能进能出,建立动态评估和退出机制,打破人才称号永久牌。对获评的特聘人才实行聘期制管理,通过中期考核、期末评估等方式,对其合同履行、目标完成、实际贡献等进行跟踪评价。

  (四)坚持全球视野,注重开放聚才与国际竞争,秉持开放包容的全球人才观,评定标准兼具中国特色与国际可比性。积极吸引和遴选海外顶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提升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五)坚持科学规范,注重程序公正与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评审程序,确保申报、推荐、评审、公示等各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公示监督制度和申诉机制,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引入第三方评估或外部专家评审,强化内部纪检监督。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须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入职我市,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上市公司(含境内和境外上市)、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工作的金融类人才,或有意向到我市上述单位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金融类人才(入选后必须承诺在中山全职工作3年以上)。申报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爱国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作风和科研诚信优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年龄要求。特聘人才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项目互斥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山英才计划各类各层次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对同一人才重复支持。

  1.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支持期内不能参评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

  2.项目入选人才,支持期内不得参评中山英才计划同层级个人项目,支持期结束后,表现优秀的,可申报其他子项目。对入选者按照“就高不就低、扣减差额”的原则,核发新旧待遇差额。

  (四)其他要求。坚决制止国有企业等单位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获取人才“帽子”的不正之风,市管干部中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得申报。

  三、档次标准

  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其中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四、评定方法和程序

  (一)计分核准。按照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计分参评,分值达到60分(含)以上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审环节。

  (二)评定程序。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外公开评选受理时间。

  2个人申报。申报人按公告要求登录指定系统,对照评价计分标准,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证书及对应佐证材料。

  3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照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按照相应类别在线提交至评定部门

  4.部门复审。会同相关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受理核准分值达到要求的,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如有行业协会的,还需行业协会出具书面意见。

  5.专家评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评分准确性等进行核准,并依据申报材料赋予专家评分。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评分和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6.集体研判。对入围人员名单进行集体研判,研究确定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公示名单。

  7公示发布对入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三方签约。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选特聘人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出聘书,并与已全职到岗的入选特聘人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有关要求

  一)严格入选人才管理考核。支持期内市政府办公室每年对入选人才的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和能力业绩等履约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在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年度考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考核年度特聘补贴,年度考核公示有争议的,市政府办公室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维持或重新作出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考核年度特聘补贴,相关结果报市委人才办。

  (二)用人单位对入选人才到岗负主体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需复核其到岗情况。到岗证明以在中山社会保险参保记录个人所得税证明等有效证明为准。对用人单位拟引进的特聘人才,参评时暂未全职到岗工作的,应在获得人才入选资格后3年内正式到岗,并满足参评条件,逾期未到岗或到岗后不满足参评条件的,自动取消人才资格。

  (三)特聘人才一般补贴一个聘期,每个聘期三年。聘期期满后可再次参评,特别优秀的,经审批后可增加一个聘期,第二个聘期的档次不应低于第一个聘期的档次。

  (四)入选人才申领购房补贴,须在支持期(聘期)内新购买住房,在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供有效证明后,次年起顺延发放购房补贴;在支持期(聘期)结束时,仍未在中山购房的,不再发放购房补贴。

  (五)入选人才领取补贴后须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

  (六)入选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资格:

  1无法继续在中山工作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科研伦理的;

  4严重违法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出现其它需要取消资格情形的。

  入选人才因上述第2、3、4种情形被取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评中山英才计划所有子项目。

  (七)入选人才在支持期内变更单位的,须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经同意后可继续发放补贴和享受人才礼遇。如变更身份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将不再享受后续补贴发放以及其他相关人才礼遇服务。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以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相关实施方案为准,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


  附件

2025年度《中山市科技金融领域特聘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评分说明(修订后)

备注

1

客观指标

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或学位

1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全日制本科:4分;在职硕士学位6分;全日制硕士8分;在职博士:9分;全日制博士10分。

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资格/职称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10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
1.国际金融资格认证:持有CFA(特许金融分析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CFP(国际金融理财师)等全球公认的证书(需持证,非通过部分级别):10分/证。
2.国内执业资格:CPA(注册会计师)、法律执业资格证书(A证)、精算师:8分。
3.国内其他职称:正高级:10分;副高级8分;中级:5分。
4.上市公司保荐代表人:10分;通过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8分;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5分。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

3

紧缺度

工作经验稀缺性

15

1.在海外国际组织、国际知名企业、商业性金融机构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或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发展潜力的:15分。
2.在省级及以上级别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担任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且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的:10分。
3.在上市公司(含境内和境外上市)担任保荐代表人、董事会秘书,且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的:10分。在地方金融组织担任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员,且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的:8分。

提供个人说明及佐证材料。

4

综合性工作经验

10

1.具有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上市公司(含境内和境外上市)、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多岗位工作经历(3个岗位以上,如科技、法律、风险、营销等岗位):当前职位相当高管层级人员:10分;相当中层层级的:8分;其他或无职级的:5分。
2.既有省级及以上级别金融机构或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经验,又有辖下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经验的:当前职位相当高管层级的10分;相当中层层级的8分;其他或无职级的5分。
3.在我市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上市公司(含境内和境外上市),以及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当前职位相当中层及以上层级的人员:6分。

提供个人履历说明及佐证材料。

5

专业技术成果

近5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10

本项可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承担金融相关研究课题:主持完成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10分/项;主持完成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的:8分/项;主持完成市级相关研究课题的:5分/项。
2..重大方案/报告:作为主笔人,撰写的行业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并购重组方案等方案/报告,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采纳并应用:8分/份;被地市级政府或金融监管机构采纳并应用的:5分/份。

提供论文、期刊等有关材料。

6

近5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实践应用成果

20

本项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1.作为主要编写人员或起草人参与制定国家级或省部级标准,并在金融行业成功应用的,国家级的:20分/项、省部级的:15分/项。
2.解决重大难题:主持解决过所在机构或行业的重大技术性、经营性难题,避免了巨大损失或提升了行业效率,并有所在单位会议决议等书面证明材料的:10分/例。
3.因专业素质高、专业技术过硬,业绩突出获得所在领域行业专家(含各类高层次、领军人才)评定或聘任:国家级10分/次;省部级8分/次;市级4分/次。
4.上市(IPO)或者再融资的成功项目,每完成1个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10分/项;项目协办人、董事会秘书:5分/项。
5.作为项目(包括私募基金项目及非私募基金项目)投资管理成员:所投资的企业成功在境内外上市(含新三板)的:10分/家;上一年度成功投资中山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的:5分/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荣誉

近5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荣誉

10

同一项目或不同级别荣誉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奖项的得分可累计,综合得分不超过10分。
1.国家级以上荣誉:10分/次。
2.省部级或金融机构总部级荣誉:8分/次。
3.市级、金融机构省级行(省级公司)、省级从事金融业务的国有企业总部等荣誉:5分/次。
4.其他荣誉:2分/次,累计不超过6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职业道德

近5年从业背景调查

5

1.无任何不良记录: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广东银行保险业区块链处罚信息系统等,无任何违法违规、失信被执行记录:5分。
2.存在轻微瑕疵:曾有被监管机构约谈等轻微记录,但无正式处罚:0分。
3.存在不良记录:近5年有犯罪记录、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的,以及曾有被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通报、警告、罚款等记录,或存在重大诚信问题:0分,并一票否决(即取消参评资格)。

此项为基础门槛,实行一票否决制。

9

专家评价

专业

影响力

专业

影响力

5

专家通过行业评价进行专业影响力评估。

评定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0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

5

专家根据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