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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2023年,中山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山市在近期通报的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获“优秀”等次。主要情况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召开全市干部大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等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谋划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10个课题30个专题。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推进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有效结合,全力做好经济稳增长、制造业当家、百千万工程、绿美中山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市各单位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先进典型现身讲、青年骨干引领讲、志愿队伍主动讲、媒体平台多样讲等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把学习贯彻情况列为市委巡察、督查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度工作方案,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开展专题学习。积极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群,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种媒体,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再深化、再提高。

  (三)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2023年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5次批示依法治市工作。出台《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中山市关于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实施办法(试行)》,成为省“述、评、督、考、责”联动机制先行试点城市之一,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建立涉外法治建设协调小组,搭建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共研发涉外法律服务产品34个,服务涉外项目60多个。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步伐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实效。实施政务服务“网上好办”改革,实现10项村居可开具证明“网上办”,超1000件“一件事”提供主题集成服务。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科技孵化载体认定及运营补助、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补贴等22项惠企政策实现“服务找人”转变。持续推动高频事项进驻“粤系列”,“粤省事”中山专区可办理事项1057项,“粤商通”中山专区可办理事项765项。推进“跨域通办”工作,实现476个事项“全城通办”、330个事项“省内通办”、264个事项“跨省通办”、633个事项“深中通办”。

  (二)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建设“百千万工程”数据专题应用,实现“一网感知态势”“一图统揽全貌”。推广综合网格调度平台全市应用,160项治理事项依托平台全流程闭环管理。拓展物联感知“一张网”覆盖范围,累计接入物联设备4.1万个。完善市地理空间“一张图”和时空数据库并与“粤政图”对接。建设全市统一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与中山市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中山市智慧城市大脑对接,汇聚全市政务数据104.28亿条,已梳理“一网通办”数据资源目录1562项,“一网统管”304项。

  (三)依法实施赋镇事项调整。制定《中山市市镇事权调整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深化镇街管理职权调整改革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2020年公告授权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进行动态调整,收回339项行政执法职权,新增下放112项行政执法职权。将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7个部门事权下放至“两区一镇”,翠亨新区统筹南朗街道、火炬开发区统筹民众街道、小榄镇分别实施政务服务事项668项、643项和601项。“1+2+3+N”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模式经验做法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优化政府治理

  (一)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排水管理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选取《中山市公路管理规定》《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实施效果评估。推进第二批57个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在立法意见征集和立法宣传等方面作用。

  (二)不断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公布《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7个超高层建筑建设规划和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制度。紧扣重大决策部署,在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未达标水体治理、南中城际建设等工作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共废止97份、修订33份。升级改造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健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数据管理等功能。创建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发布。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印发《中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制定《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中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高频事项工作指引》,推行“精准执法”“专业执法”。出台《中山市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中山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公布民办学校、电动车销售等10类综合监管场景清单,破解综合执法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问题。

  (二)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涉水排污单位、入河入海排污口等18个生态环境检查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对洪奇沥水道等重点跨界水域开展专项整治跨市合作执法行动。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体检机构督查、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游泳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等14个专项检查。围绕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剧本娱乐场所、“不合理低价游”等组织专项治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抽取近900宗案卷开展评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上线应用中山“粤执法”办案平台2.0版,增添自由裁量权自动匹配、执法文书电子送达等106项功能,健全全流程监管等35项功能。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制定《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部署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规划。出台《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石岐、香山两家公证处取得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资格,涉外公证办证量达9217宗。在古镇灯饰照明产业园区设立中山市灯饰照明产业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园区法律服务直达“最后一公里”。

  (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推动形成“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合网格员”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健全以社区民警、村(社区)干部、单元长、楼长、小区长等为主的基层调解组织,推动建立由物业经理、保安人员、行业场所业主、学校医院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型商超人员等组成的重点行业调解团队。对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专人专案”,重大、复杂案件采取“书面审查+听证会、协调会、现场调查等”模式审理。

  (三)持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百场法治电影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到镇街、村(社区)、厂企、学校等开展主题宣讲超过8000场。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4个,培育“法律明白人”1083人,培育省级法治文化示范企业198家。全市中小学校实现“一校一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33所,达到省级创建标准327所。

  六、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一)全面主动落实。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设计,丰富解读内容和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推进政府网站扁平化建设,增强智能推荐、智能问答等多场景交互能力,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及使用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规定,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健全完善政民互动平台。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构建个人诉求“接诉即办”、企业诉求“马上办”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2345热线服务总量211.71万件,满意度91.67%,通过“企业服务1号线”解决涉企诉求1.49万宗,企业满意度97.93%。打造“中易办”服务企业体系,依托线上平台开通“指尖办”功能,在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线下“中易办”服务咨询台,全方位收集企业诉求。

  (三)依法高效履行审计监督。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制造业当家、重大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领域,组织开展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消费政策、科技人才政策、治水工程、重点在建公路工程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等审计。开展镇街、部门、国企、高校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镇街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2023年,中山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不够均衡。因镇街、部门工作力度有差异,各项工作推进存在不平衡,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和成效不够均衡。三是制度供给质效还需加强。新经济新业态中发现的问题,亟需加大制度供给,明确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四是法治政府建设精品项目还不多。部分领域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大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的力度还不足,具备竞争获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的工作还不多。五是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还不强。在生态环境、违章建筑、围蔽施工等方面,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以民生热点、难点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024年,中山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一是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以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全面推动“一把手”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二是增强制度供给和法律服务。围绕中心工作,创新谋划一批“接地气、利发展、有力度”的政策和法规。三是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大力提升法治业务能力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提高法治业务培训实效性,切实强化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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