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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2021年,中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规范化营商环境,立足省委赋予的“三个定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一)全面深化学习领会宣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委8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全市各单位通过党组专题学习会议、理论与实践研讨交流、专家专题报告等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注重抓牢抓实贯彻落实。研究涉及立法工作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法治建设问题,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制定《中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等制度文件,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被司法部作为专题信息刊登。广东省首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市有3个单项示范项目入选公示名单,入选数量并列全省地级市第一。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并结合工作职能加以贯彻落实。按照省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印发《中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中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中山市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实施方案》,加强对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监督,把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以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纳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以及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聚力政务服务质量大提升。全市党群服务中心、128家银行网点进驻政务服务,实现“就近可办”。450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302个事项实现“湾区通办”、“省内通办”,与赣湘桂黔4省15市实现146个事项“跨省通办”。3344个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可办”“最多跑一次”,3298个事项实现“零跑动”。推出56项“秒批秒办”高频服务事项。上线的中山市企业诉求马上办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诉求“马上就办”。全省首创居住证“简易签”便民举措,逾5万名流动人口享受快速便捷办证。

  二是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首创研发“智审先锋”大数据模型,实现公安出入境管理提质增效。率先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着力创新政务数据应用场景。“粤商通”可办544项高频服务,注册率全省第一(100%)。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政务服务“一跟到底”机制,实行事项办理“一跟到底”。

  三是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推出“信易保”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有效缓解投标企业融资压力。全省率先制定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完善“柔性引才”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一批带项目、带技术、带成果的人才,推进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性将联合奖惩机制应用于产业扶持资金发放领域,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优先发放产业扶持资金。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制定出台《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起草《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中山市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及《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草案)》《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草案。选取《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作为评估对象,开展首次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企业及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反映基层意见的作用。开展立法草案公平竞争审查,落实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坚持开展政府规章审议前评估。加大酝酿、提炼立法项目的广度和深度,形成“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等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省率先将镇街文件纳入监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高效管理。全面清理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文件,对照《行政处罚法》内容,对现行有效8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处罚及不合理罚款内容开展清理。经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废止5份,拟修改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拟废止2份,拟修改11份。

  (三)全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发布2021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各镇街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均采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开招聘2020-2025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大批如东部外环、西环高速、南沙至中山城际交通等重大项目,涉及城市更新、岐江河流域水体综合治理等事项,均经过法制部门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进行法律把关。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从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自我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本地化部署以来,截至12月,全市上线应用的执法单位达45家,累计产生行政处罚案件15688宗,行政检查案件14324宗,行政强制案件207宗。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一支队伍管执法”。创新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网上案卷评查系统开展评查,探索建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新机制。“中山市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表扬并在全省推广。

  二是全省率先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方式。出台《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首场“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公布实施免罚、从轻减轻处罚、免除行政强制、免检查、行政执法风险评估等5类清单。今年以来,共办理免罚案件8500余宗,300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受到处罚,办理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0000余件,清单式监管经验获肯定推广。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首创“民天卫士”食品安全监督行动,对集体用餐单位进行“不打招呼突击检查”。首创“食安赢”共建共治模式,为餐饮业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智慧升级提供价廉质优的服务。开展重大产业平台违法建设、校外培训机构、农资打假、打击涉渔船舶走私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固废(危废)非法转移倾倒、“利剑2021”涉水排污等专项整治。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分片网格化专家检查”的工作模式。

  (五)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统筹谋划。印发《中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各类规划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政策解读与回应等进行明确。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等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事项,加强主动公开事项的颗粒度细化,更新、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网络安保任务。全面摸清政务新媒体底数,对在线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检查,推进政务新媒体优化整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中山纪念图书馆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专区,提供《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中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等刊物。

  三是丰富重大政策解读方式。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媒体矩阵,主推多角度、深度解读。设置“政解中山”栏目,对我市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剖析。通过“热点面对面”栏目,围绕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及时解读新出台政策,及时回应市民关切。制定《2021年重大政策全周期管理方案》,做到广泛听取各界声音、扩大政策知悉范围、确保流程规范有序。

  (六)全面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提升市民服务热线效能。首创21个紧急求助事项1小时内联系群众、2小时内抵达现场、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将24个镇街、100余个市级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全部纳入“12345”热线平台管理,实现全面24小时“不打烊营业”的全渠道响应。认真办理群众在人民网等渠道提交的咨询投诉意见,做到实事求是、按时回复。

  二是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密切关注就业优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及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开展政策跟踪、财政、乡村振兴和政府投资等审计工作。围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等目标,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就健康医药产业扶持政策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安全情况等重点民生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三是发挥复议和应诉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全年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354宗,整体纠错率24.8%。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及败诉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制度,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制度。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成立“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王晓葵调解工作室”和中山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援调对接”“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各调委会与基层法院推动平台线上调解工作。推进建立涉港澳纠纷调解机制,为常住我市澳门街坊提供“家门口”式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是发挥复议化解矛盾主渠道作用。上线“中山掌上复议”小程序,实现“申请实名认证、在线上传资料、在线审核资料、手机短讯同步提示”的全流程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现场受理、现场送达,实现“立等即取”的复议快速度。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专人专案,集中力量化解一批类型化案件。

  三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建成全省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试点共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培育“香山法苑”等一批共建共享品牌。在全省率先建设“智慧公证”全市统一平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实现市镇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武警支队工作站。20个村(社区)入选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村(社区)获得2021年“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我市在推进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还需理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处于“磨合期”,在镇街与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方面还有待完善。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实践还需深化。在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三是适应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随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司法部门牵头或者协助的事项增多,“案多文多人少”的矛盾问题凸显。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表现在企业获得感不强,行政服务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完善包括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在内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健全顺畅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实施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围绕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执法信息化等方面,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形成培训、考核、上岗的闭环模式。四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五是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推广应用“中易办”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涉企服务一站办理。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暨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市委常委会会议工作要点,修订《中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连续6年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和镇街第一责任人述法全覆盖,探索将年度述法评议纳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制定印发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谋划力度。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按照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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