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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保护规划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5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保护规划(2016-2025)》(下称《保护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护规划》是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中山故居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二、《保护规划》信息请查询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s.gov.cn)、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www.zsghj.gov.cn/)和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网址http://www.wh3351.com/)。
  三、《保护规划》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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