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的批复
板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的请示》(板府〔202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的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市镇两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板芙镇涉及三个片区控规的白泥坑涌(共青河)北侧支路局部调整》。
二、在实施上述道路调整过程中, 应妥善处理好道路调整与周边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市自然资源局应会同你镇加强监督指导。
三、你镇要在上述地块规划条件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