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2〕15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业经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中山市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关于工业用地开展控规调整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有关规定,因此,原则同意《中山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该报告所提出的规划条件作为火炬开发区(含民众街道)拟落实增资扩产工业项目的规划审批依据。
二、在实施上述《论证报告》过程中,你局会同火炬开发区加强指导监督,火炬开发区应妥善处理好本次《论证报告》用地与相关利害关系人用地开发的关系。
三、你局应在上述《论证报告》成果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