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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绿化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自2011年我市将每年的3月12日至4月12日定为植树造林“绿化月”以来,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显著提升,“树木即是树人,植树即是修身”理念深入人心,全社会形成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为做好2014年“绿化月”各项活动,迅速掀起义务植树造林的新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推进2014年绿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新一轮绿化中山大行动的实施意见》(中山发〔2013〕4号)文件要求,紧紧抓住春季造林绿化时机,以年度重点绿化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突出抓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建设,提升城乡绿化生态建设水平。
二、广泛开展“绿化月”宣传。各镇区、各部门要以全民修身活动为平台,广泛宣传、大力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关心、支持、参与造林绿化,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以3月12日“植树节”为契机,紧扣“全民绿化齐修身,共建和美新家园”的主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和主题林建设活动,鼓励全社会在房前屋后“能绿则绿、见缝插绿”,推动新一化绿化中山大行动顺利开展,弘扬生态文明的时代精神。
四、广泛开展“三认”(认种认养认捐)活动。根据《中山市义务植树认种认养认捐方案(试行)》部署,各镇区、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倡导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到公园、绿地、树木的认种认养认捐与冠名挂牌活动中,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绿化资金投入机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