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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山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函〔2021〕52号 信息来源:本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函〔2016〕9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排查核实,确定1506个单位为中山市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91个单位为中山市2021年火灾高危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附件:1.中山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中山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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