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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7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中山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7号),加快推进中山现代农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以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为新动力,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打造高效、优质、安全、生态的现代都市农业,全面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稳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层次、产品层次、科技层次、装备层次和保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一)农业持续发展。实现中山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农民生活更加宽裕,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全省前列。到2016年,中山市农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率2%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6321元,年均增长率8%以上。
  (二)结构更趋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与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16年,力争渔业总产值达到69亿元,渔业和花卉苗木两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均增长3家,总数达到42家。
  (三)效益显著提高。新型经营体系更趋成熟,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到2016年,农业亩产值达到1.8万元,劳均农业总产值达到12万元。
  (四)设施更加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生产的设施化、机械化水平提升,实现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到2016年,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9.27万亩,整治基塘面积5.47万亩;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83.3万千瓦,设施农业占种养面积比重提高到15%以上。
  (五)科技不断创新。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到2016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入户率达90%以上。
  (六)安全更有保障。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显著增加。到2016年,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基本实现农业生产向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引领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集聚土地、产业、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造成全市现代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功能区、先进科技转化的引领区、经营体制改革创新的试验区、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区,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1.科学规划示范园区建设。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突出示范园区建设在促进农业主导优势产业升级的重要地位,培育发展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吸引和集聚一批优势产业化经营主体,形成一批特色产业群。重点扶持南方绿博园、阜沙渔博园和大学生创业农业孵化基地建设,发展30个以上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示范园区,创建评选首批市级“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园”,认定挂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8个以上。
  2.创新示范园区经营管理机制。引入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多元化经营主体,增强示范园区的生产要素集聚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探索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合同农业”,培育园区品牌。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到园区落户。
  3.提高示范园区建设水平。出台示范园区扶持政策,农路“硬底化”、高标准农田整治等财政资金优先向农业园区倾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先进适用装备配套、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信息化服务等,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农业项目。树立大农业多功能理念,拓展示范园区观光休闲、科普教育、生态环保等功能,提高经济社会综合效益。依托农业示范园区,加强与港澳台在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
  4.建设示范园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围绕示范园区生产开展服务,支持科研院校利用技术人才优势服务农业。培育农机、农技、植保、信息等服务企业或服务组织,提供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市场信息等专业化服务。
  (二)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激发农业发展活力。
  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多途径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强农业经营主体间的联合,鼓励生产、经营、服务等各类主体通过要素入股开展合作,促进各主体间的融合发展。
  1.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农场。探索以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管理等要素入股,引导、鼓励种养大户创办家庭农场或合作农场,发展“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新型运作模式。出台资金、技术等扶持政策,加强对家庭农场建设的指导,启动年度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工作,力争到2016年培育家庭农场50家以上。
  2.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坚持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创办和壮大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关系的农产品加工型、市场流通型、技术服务型、中介组织型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组织。促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现代农业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发展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打造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相结合、上中下游产业相配套的龙头企业集群,推动农业产加销各环节紧密对接。2014-2016年,年均发展培养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到2016年,累计国家级或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2家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0家以上。
  3.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目标,坚持数量与质量、发展与规范、示范与创新并重,依托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鼓励农业企业、农村基层组织、农技推广人员、种养大户、农村能人和创业大学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2014—2016年年平均培育发展市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以上,到2016年累计达到140家以上。
  4.积极培育专业种养大户和新型职业农民。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发展新型农民,培育骨干农民,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突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化。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建设大学生农业创业园。支持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从事农业开发。
  (三)实施农业品牌培育和农产品市场拓展工程,提升产品竞争力。
  按照“突出优势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的要求,把发展“三品一标一名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广东省名牌农产品)作为切入点,以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为平台,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一是增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使用,推广运用“商标+公司(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二是积极引导帮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者做好商标注册工作。
  2.打造名优商标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请省级以上名牌名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等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014-2016年新增(含复审)8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名牌名标,力争到2016年累计达到40个以上。
  3.拓展农产品市场。力争到2016年,农产品营销模式和农产品市场外销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力争在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畜产品、水产品等主产区建立健全产地批发市场。二是完善农产品终端销售市场布局,支持农贸市场、平价商店、社区菜店、生鲜超市等农产品零售终端向城乡社区延伸。三是稳步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组织和扶持一批名优农业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融入电子商务体系。四是积极组织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经营主体参加国家、省级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五是充分利用中山农业信息网平台,进一步推介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
  (四)实施农业设施装备提升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建设高标准、配套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
  1.完善农田路网。推进耕作区主干农路“硬底化”建设、大面积农田路桥建设,每年建设“硬底化”主干农路170公里,提高耕作区“硬底化”路网覆盖率、农资和农产品运输能力。
  2.加强农田基础建设。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平均每年建设“涝能排、旱能灌、渠相连”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4万亩,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综合利用等技术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推广保护性耕作,防止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行为。
  3.实施鱼塘高标准整治。升级水、电、路、桥等设施,每年高标准整治鱼塘7000亩,提高养殖区的抵御养殖病害能力和品质控制能力,建成符合大生产、大流通的高效益特色水产养殖区。
  4.改进农业生产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加大光温水控系统、远程监控系统、作物数字化设计等应用扶持,推广应用物联网等设施智能技术。开展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广钢架大棚、避雨栽培、防灾减灾和禽畜饲养等设施应用。改进产后处理设施,推广应用粮食烘干加工、农产品清选分级、储运保鲜等设施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5.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加快农机更新,优化调整农机结构。建设水稻、畜牧、水果、蔬菜、花木、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性农机化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程度。按农时、分区域进行农机培训,举办农机示范推广会。加强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和农机科技示范户。
  (五)实施科技兴农工程,增强农业创新动力。
  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1.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大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投入,整合农业科研资源,扶持对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有重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改良和研发。重点支持节水栽培、生态栽培、水肥一体化、繁育种、饲料开发、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新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农业科技产学研合作,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协会、企业等,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技术攻关、试验研究和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培训合作,建成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3.培育推广优良品种。在重点种养区域建立良种试验和示范基地,建设水产品、蔬果、花卉苗木等三大种业基地。围绕中山农业主导产业进行品种遗传改良、新品种培育和名优品种引进。保护和开发本地良种资源,做好种质资源的鉴定、监测和保护工作,支持优良种养品种的提纯复壮和驯养。
  4.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构建农技人员直接到企业、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应用机制。积极扶持农业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
  5.推进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加强对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技能培训,普及农业科技、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和政策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吸纳、运用新技术的能力。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交流活动,鼓励农业技术骨干、科技示范户、种养能手开办农家课堂,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农业科技人员在大学生创业农业孵化基地创业。
  (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确保农产品安全。
  制定标准化技术操作规程,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健全覆盖全市的农产品安全检测网络,全面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
  1.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标准的要严格贯彻落实,无标准的要尽快制定,不完善的要及时修订,重点制定完善水产、蔬菜、水果、水稻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范,建立一套与品牌农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选择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农业园区实施标准化生产。在基地区域内,通过有组织的生产管理,建立生产过程标准化控制体系,实现基地生产的标准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品牌化。引领农民通过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不断扩大标准化基地规模,以基地带动全市优质农产品生产。
  3.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挖掘“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产品认证,重点提高蔬菜基地的无公害认证率。鼓励和扶持新增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龙头企业进行绿色或有机认证。到2016年,认证“三品一标”产品10个以上。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以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水稻等农产品为重点监测对象,以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为主要监测场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扩大检测范围。二是继续完善市镇两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三是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健全监管队伍,完善监管制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四是探索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链监管模式,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5.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市、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制,强化免疫、检疫、检测等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植物检疫,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疫情防范,抓好关键季节疫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要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四化同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务、城乡规划、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山现代农业发展。要加强督查,把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考核体系。
  (二)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在信贷、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关规定,保证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保障农业的稳定发展。
  (三)落实资金投入。整合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和资金投入,明确资金使用内容,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投向农业园区创建、新型主体培育、品牌创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等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参与“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六大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农业发展投入机制,为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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