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8】2号)等文件规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开展了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按照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公司已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了《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双合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3日。
本公示内容由评估报告结果以及公示公众意见表。公众可根据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要求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受理部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林丽霞
联系电话:0760-88329492、1370237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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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105室
附件:
1、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双合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2、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双合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估算表。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
1.中山市中盛矿泉水有限公司双合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