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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单位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8-25 分享: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实操指引》的相关规定,拟遴选三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单位。现将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预算

  项目为包干制,2022年项目预算为55.46万元,每家服务单位为18.48万元;2023年项目预算待市财政局下达后确定。

  四、项目机构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未曾有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或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记录的情形。

  (三)未曾有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我局利益而被我局解除聘任合同的情形。

  五、法律顾问单位遴选条件

  (一)受聘用的法律顾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职业道德操守、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扎实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以团队方式提供服务,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并具有10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验;团队其他成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执业经验;

  (4)熟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案件的经验;

  (5)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所实施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6)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我局利益而被我局解除聘任合同的情形;

  (7)身体健康,能承担我局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遴选环节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1)曾在中山市律师协会上一年度评选活动中获得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代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或者作为其法律顾问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六、项目服务基本内容

  (一)应诉法律服务

  代理所有与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局行政职能相关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分局作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检察监督案件、执行案件等(每宗案件均含一审、二审、再审阶段)。

  (二)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采用法律顾问驻点坐班制,每家律师事务所需派至少一名律师(需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在我局坐班,负责协助处理我局的日常法律事务,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坐班时间与我局办公时间一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对日常自然资源行政管理工作中,局各部门遇到的业务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并应要求参与业务会议,提出口头或书面法律意见及建议,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3)协助开展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审查、各类合同审查等工作。

  (4)负责我局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效果评估工作(2023年每家服务单位评估文件数量不少于1宗)。

  (5)协助开展自然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6)承办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上述服务内容不设最高次数,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均应完成我局上述服务内容的所有需求。若服务期限届满,存在未完成工作内容的,受聘法律顾问单位仍应对未完成工作内容继续履行至完成为止。

  七、报名材料内容、时限及相关要求安排

  (一)提交材料内容

  根据上述项目内容,拟写一份简要的《中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2023年度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围绕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拟服务团队人选及其工作经验、针对项目内容服务团队优势及拟如何开展服务工作四方面进行说明。

  (二)提交材料时限

  2022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提交材料时限内将3份《工作方案》纸质版,包括2份加盖公章完整版本及1份隐去律师事务所关键信息版本(如: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及相关体现关键信息的照片等)提交至局政策法规科,同时将两个版本《工作方案》扫描后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提交。(纸质版提交时间以送达回证签收表时间为准,电子文档提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八、遴选流程

  我局根据《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遴选及聘用实施办法》的规定,最终选定法律顾问单位后签订正式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婉仪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529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760-88268381

  电子邮箱:zsszrzyj_fgk@163.com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