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石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康景路、规划道路)》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3月31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100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提升石岐片区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周边居民的居住及出行环境,同时增强要素资源集聚优势,促进石岐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崛起。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结合中山市石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方案》,将石岐区康景路、规划道路项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做好石岐区道路设施用地保障。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3.3333公顷,《方案》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5102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3.5102公顷。
四、批准机关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
2021年3月31日
六、批准编号
4420002021006。
七、公告方式
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莲员社区、仙湖社区、康华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石岐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石岐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
2021年4 月1 日
(联系人:常先生,联系电话:8892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