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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中府征〔2022〕177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12-15 分享: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属下的3.0235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南朗街道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13)〔2022〕52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街道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

  二、征地土地位置: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南朗工业区龙华一路,具体范围及现状详见附图(如需获取更为详细的地理位置和四至信息,请询公告所示联系人)。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023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南朗街道下属全资集体企业中山市南朗镇建设发展公司于2000年12月与所有权人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亨美经济合作社(即原南朗镇南朗十一队)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2003年11月支付了征地补偿款48.61678万元(含征地补偿款48.4868万元和青苗补偿费0.13万元),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13)〔2022〕5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560612882。

  联系地址: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龙珠园二楼工改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