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钜祥:
黄钜祥非法占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机关依法向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山自然资罚告〔2023〕457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你从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山自然资罚告〔2023〕457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