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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送达公告(伍桂英(已故)的法定继承人林绮侬、林京玉、林绮禅、林绮玲、林绮连)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1 分享:


伍桂英(已故)的法定继承人林绮侬、林京玉、林绮禅、林绮玲、林绮连:

  林子焯申请的关于大涌镇西园下街44号土地权属争议一案,我局已依法受理,受理编号为:351-2021-0019,伍桂英(已故)为被申请人。现发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副本一份、我局权属争议答辩通知书(中山自然资调处[2021]166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80日视为送达。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420室,联系人:郑少文,电话:88263106)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明细: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副本一份

  2.权属争议当事人注意事项

  3.权属争议答辩状起草指引

  4.提交的证据材料目录

  5.关于对方证据材料的质证表

  6.权属争议答辩通知书

  因附件资料涉及个人信息,不在本公告中公开,本案关联人员可向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204室索取附件资料,联系人:梁先生,8527069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