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桂英(已故)的法定继承人林绮侬、林京玉、林绮禅、林绮玲、林绮连:
林子焯申请的关于大涌镇西园下街44号土地权属争议一案,我局已依法受理,受理编号为:351-2021-0019,伍桂英(已故)为被申请人。现发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副本一份、我局权属争议答辩通知书(中山自然资调处[2021]166号)。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180日视为送达。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420室,联系人:郑少文,电话:88263106)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一份。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明细: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副本一份
2.权属争议当事人注意事项
3.权属争议答辩状起草指引
4.提交的证据材料目录
5.关于对方证据材料的质证表
6.权属争议答辩通知书
因附件资料涉及个人信息,不在本公告中公开,本案关联人员可向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204室索取附件资料,联系人:梁先生,85270693。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