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省重点项目。由于线性工程具有区域分布连续性和不可分割性,项目不可避免占用中山市的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的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依据规划修改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要求,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以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我局组织编制了《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涉及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规定,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方案进行公示,针对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以及合理性、必要性等情况听取公众意见,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高速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本项目已列入省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可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因该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据规划修改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
二、规划修改方案
(一)占用地块情况
本项目中山段占用中山市永久基本农田25.1629公顷(其中水田4.6604公顷、水浇地0.0196公顷、可调整果园1.6625公顷、可调整坑塘水面18.6598公顷、坑塘水面0.1606公顷),耕地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主要分布在5-7 等,平均质量等别为 6.9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55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图斑21个。其中,涉及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0.2232公顷(其中水田4.6599公顷),耕地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均为7 等。
(二)补划地块情况
本项目中山段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5.1752公顷,其中水田10.5991公顷、水浇地14.5761公顷,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59个,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图斑23个,平均质量等别为6.9等,分布在石岐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港口镇。其中涉及补划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20.2262公顷,补划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在石岐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港口镇。
(三)规划修改对主要调控指标的影响
根据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次规划修改仅对土地用途区进行调整,不改变地块规划地类,对土地利用规划结构不影响。规划修改后,中山市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形式
(一)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局)政务网公示;
(二)在方案涉及的镇政府及社区(村委会)公告栏公示。
四、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为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邮箱:zsgbst@163.com。
附件:
1.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2. 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
(联系人:尹维宁,联系电话:8826841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