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西区高中道路、裕福南路至广丰工业大道段道路)》(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6月9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201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为加快完善西区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东省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将项目范围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946.6667公顷,《方案》使用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5979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0.5979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6月9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2018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中山市西区长洲社区、沙朗社区、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中山市石岐莲员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广东省中山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广东省中山市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常峰波,联系电话:8892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