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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港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港东路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14 分享: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港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港东路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4月11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201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岐江新城港口镇三角快线以东的胜隆片区,除在建的南中高速外无其他区域交通及市政道路,南中高速在该片区出入口将于2023年10月建成通车。为衔接好南中高速与胜隆片区的道路工程,减轻三角快线和港口大道的交通压力,亟需加快推进港东路项目建设。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省自然资源厅预下达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46.6667公顷(11200亩)(以下简称预下达规模)。《方案》使用预下达规模共0.2290公顷,未突破中山市预下达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0.2290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4月11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2010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港口镇人民政府和胜隆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港口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港口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

  (联系人:陈逸,联系电话:8892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