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同时保障中山西环高速公路神湾段征地项目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四分局编制了《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西环高速公路神湾段征地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4月8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批准文号:442000202201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中山西环高速公路神湾段征地项目,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神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位于现行规划的限制建设区。按照《通知》的要求,分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落实规模情况
《方案》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共2.3155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0072公顷(其中耕地0.0006公顷),建设用地2.3083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中山市和神湾镇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2.3155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4月8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2011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神湾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和涉及的神湾镇外沙村公告栏公告。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