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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涌头村等)》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07 分享:


  为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同时保障沙溪镇城镇发展用地需求,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了《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涌头村等)》(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随着沙溪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该用地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管理要求,根据《通知》的要求,分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方案》调入地块共11个(TR01-TR11),面积10.0492公顷,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涌头村、涌边村、沙溪村、康乐村和濠涌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6705公顷、建设用地6.6998公顷和未利用地0.6789公顷。调出地块共3个(TC01-TC03),面积10.0492公顷,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虎逊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0.0492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方案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方案调整前后,沙溪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4月1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2〕5号

  七、公告方式:

  (一)网上公告: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二)张贴公告: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涌头村、涌边村、沙溪村、康乐村、濠涌村和虎逊村公告栏。

  附件:1.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沙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