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市西区街道先进制造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2年3月10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20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中山市西区街道将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拟开发的土地及相邻的绿地和城市道路等公益性配套用地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结合中山市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我局组织编制《方案》,将项目范围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部分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做好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支持好西区建设科技创新工业园区。
二、落实规模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等相关文件,广东省预下达中山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200亩(746.6667公顷)。《方案》落实地块位于中山市西区街道隆昌社区和沙朗社区,共11个地块,面积合计3.6397公顷,未突破省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了3.6397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2年3月10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2002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以及调整涉及的西区街道办事处、隆昌社区和沙朗社区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西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
2.中山市西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