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三乡、小榄镇人民政府:
经审核同意上报的中山市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材料手续。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将中山市古镇镇古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农用地3.4847公顷(可调整园地2.9396公顷、其他农用地0.54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使用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使用中山市三乡镇雍陌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0.1233公顷、中山市三乡镇塘(土敢)村里塘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建设用地0.5225公顷、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使用中山市小榄镇东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0.0148公顷、中山市小榄镇沙口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1.3312公顷;同意使用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使用政府掌控的国有建设用地0.1730公顷。上述合计5.6495公顷用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地类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112787517),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费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2021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明细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