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47794号、粤(2021)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47795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西上大街东八巷10号,用地面积为106.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李少颜、廖剑鸣,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T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T-16-1地块上规划为三类居住用地。办理规划报建时建筑面积不能超过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 4 层,建筑高度控制在 15 米以内。第三层建筑楼面高度不得大于12米,第四层建筑面积不能大于首层建筑面积的一半,只能作辅助用房,其高度不得超过3米,该用地属国有出让用地,拟建容积率不得大于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出让合同无约定容积率的默认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林嘉欣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