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14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的要求,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阜沙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等单位对《中山市阜沙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丰联村等三个村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方案(调整方案)》复垦地块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初验结果为合格,现就将上述验收情况公告知下:
本土地复垦方案规划原复垦总面积为109.85亩,复垦为其他林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拆旧区村民意愿改变,需调整拆旧区范围,调整方案已于2026年3月10日经我局批复同意(中山自然资耕保〔2026〕33号)。复垦方案变更为复垦105.18亩,均拟复垦为其他林地。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复垦工程,复垦竣工面积105.18亩。
复垦前,拆旧地块的土地类型为建制镇;复垦后,拆旧地块的土地类型调整为农用地(其他林地105.18亩)。
现对上述拆旧区复垦地块竣工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如对该验收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7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局)政务网
张贴公示:项目区涉及村委会公告栏。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zsgbst@163.com
(二)信件寄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8401,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
(三)联系电话:88337164,联系人:何先生。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中山市阜沙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丰联村等三个村项目区复垦竣工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