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与建设管理有序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印发前已获审批同意(如规划条件及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变更,通过技审会、规委会审议,已落实在出让合同等)的住宅项目,可按原批准的建筑高度,依法依规推进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等后续手续办理,保持政策执行连续性。
特此通知。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