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工业用地转功能为排水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2)第041355号,权利人:中山市高平织染水处理有限公司,坐落: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面积:4261.10平方米。该用地在《中山市三角镇三角村片区(0703单元)01、02街区高平大道西路两侧及粤电中山电厂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024)》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地块编号:0703-01-37。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地块编号:0703-01-37
容积率:1.0-2.5,绿地率:10%-25%,建筑密度:15%-30%,建筑限高:24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可渗透面积比:≥60%,设计降雨量:≥21.1mm
配套设施:污水厂;建筑面积≥40 ㎡ 的10KV开关站1个。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排水用地
容积率:1.0-2.5,绿地率:10%-25%,建筑密度:15%-30%,建筑限高:24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可渗透面积比:≥60%,设计降雨量:≥21.1mm
配套设施:污水厂;建筑面积≥40 ㎡ 的10KV开关站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