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山市泓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等规定,拟批准对该单位测绘资质予以注销。现将有关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公示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兴中道2号
联系方式:测绘与空间信息化科,0760-88303617,邮箱:zsgtc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