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号中府集用(2002)字第241901号宗地位于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用地面积784.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沙溪镇豪吐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土地用途为住宅。现建设方申请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根据《中山市沙溪镇华发片区(1107单元)01街区A4-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4)》,用地规划条件变更为
用地规划性质:0803 文化用地
容积率:≤2.0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m):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十天起。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208室,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0760-88269251